2022 年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网球赛报名通知
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商务局
2. 主办单位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天津天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网球管理中心
天津市网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暂定,具体以补充通知为准)
地点:天津市网球管理中心室外场地
五、参与单位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可组团参加
六、竞赛项目
男双、女双、混双
7. 资格
(一)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年龄19岁以上、60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具备参加比赛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运动能力;
(三)遵守各参赛项目年龄等各项赛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参赛者应为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并与代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劳务派遣合同);
(5)参赛者必须在比赛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参与方式
(一)每个单位可申请领队1名,担任本项目运动会期间相关事宜负责人; 2名教练员;
(二)竞赛各项目报名人数不设上限。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请参照《2022年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运动会竞赛总规则》中“七、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2、报名联系人:陈金生(电话,;邮箱,@)
(4)队管理会议在天津市网球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或代表准时出席,同时举行比赛抽签仪式。各参赛单位须在领队会议期间提交本单位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组长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5)参赛者应在比赛日前45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比赛场馆检查室报到。报名参赛时,所有进入赛区的人员须在比赛开始前48小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必须为纸质版),并交报名处防疫人员备案。无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时间不符合要求的,组委会要求人员不得进入赛区。除比赛外,所有参与者必须始终佩戴口罩。进入赛区时,必须听从防疫人员的安排。防疫人员会检查您的健康码、行程码、扫描网球中心场地码、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赛区。比赛期间,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前必须携带身份证件配合裁判员检查。没有身份证件,他们不得参加比赛。报名后有离津旅行史者须提前如实申报,由赛事组委会决定是否参加。
(六)如赛事期间疫情防控发生变化,组委会将根据天津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及时对赛事进行调整,必要时取消赛事。
九、比赛方式: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2022年最新《网球比赛规则》。
(二)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单败淘汰赛制。每场比赛采用一盘(6局)、决胜局制、不抢占计分方式。如遇特殊情况,主裁判可以在比赛开始前改变赛制并通知相关参赛者。
十、排名及录取办法
前八名将获得奖励,获胜的运动员或团体将获得相应的奖牌或奖杯。
11. 技术官员
(一)监督由天津市网球协会裁军委员会指定。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裁判主持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2、作为最终仲裁者,运用竞赛章程、规则指导和监督主办方的工作,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
3、比赛结束后,将对主办方和主裁判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和其他比赛数据汇总后提交天津市网球协会。
4、协调活动期间的防疫工作。
(二)首席裁判员由天津市网球裁判委员会任命,报天津市网球协会审查批准。其主要职责是:
1、遵循国家体育总局网球管理中心颁布的《2022年全国网球比赛规则》中主裁判的具体要求和规则。
2、检查并确保比赛设施符合标准,装备齐全。
3、组织裁判员赛前理论学习和实习。
4、为了改进比赛过程中的裁判工作,裁判员有权当场更换。
5. 处理并解释比赛现场发生的事件。
6. 举办抽奖仪式。
7、在比赛场地显着位置设置公告牌,及时公布相关比赛信息。参赛选手名单、积分、排名等将在领队会议和抽奖仪式前公布,当日比赛结果和次日比赛赛程将在每日比赛结束后公布。
8、未经比赛监督员同意,主裁判不得担任裁判员。
9、比赛结束后,填写裁判员评价表等相关表格,撰写比赛工作总结,提交赛事主管并向天津市网球协会报告。
10、负责比赛期间赛区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三)裁判员
1、首席裁判员由天津市网球裁判委员会统一选定,报天津市网球协会审查批准。
2、所有比赛均采用一人裁判制中国网球男子双打运动员名单,线裁的使用由主裁判根据情况决定。
(4) 司线员
司线裁判员由天津市网球裁判委员会统一选拔,报天津市网球协会审查批准。
十二、场地、设备及设施
(一)比赛用球:由赛事主办方提供。每场比赛至少使用2个新球。
(二)主办方应准备足够的对讲机,供赛事监督人员、裁判员、裁判员、医生及相关工作人员使用。
(三)比赛场地裁判椅的高度应符合规则和标准。
(四)比赛场地应符合中国网球协会批准的最新版网球比赛规则,并为参赛运动员提供练习场地。
(5)比赛场地内为选手提供休息椅、遮阳伞等。
(六)在比赛场地旁设立主裁判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电话、电脑和网络、挂钟等),并在比赛场地附近设立裁判休息室和运动员休息区。比赛场地。以及更衣室、卫生间等设施。
13. 着装要求
运动员在比赛时和赛前练习时应穿着干净的常规网球服。服装商标按照竞赛规程和竞赛组委会的统一要求执行。男双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颜色和款式的服装参加比赛。
14. 弃权
抽签或确定阵容后弃权的,按如下处理:
(一)因伤退赛:经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确认的伤(病)伤(病)而无法继续比赛的人员(或天津市三级医院的诊断证明)。该运动员的成绩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1. 因伤、病缺席的,须经赛事组委会指定医生证明。
2、赛前因伤缺席:本场比赛比分是0-6。
3、比赛中因伤缺席:单场比赛已完成轮数的成绩有效,未完成轮数计为6(例如:2-4(弃权),比分计为2-6) )。
4、需要恢复比赛时,应有赛事组委会指定医生出具的允许恢复比赛的证明,并经主裁判或赛事监督员批准后,运动员方可继续参加比赛在该事件稍后的其他事件中。
(2) 无故弃权: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及其他不按要求参加比赛的,视为无故放弃。
2、单败淘汰赛中,无故弃权的,除成绩阴性外,将被取消参加后续所有比赛的资格,并按运动员行为规范予以处罚。
(三)因特殊情况退出比赛的,须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按弃权处理。
十五、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规定
比赛期间违反行为准则的,将根据情节和违反条款处以罚款。详情请参阅《违反行为准则罚款目录》(见附件1)。
(一)对于场上违纪行为,现场裁判员将违纪情况记录下来并填写罚款通知单,报主裁判员批准并签字,然后由主裁判员负责执行;对场外违纪行为,由主裁判员或副主裁判员直接处罚。
(2)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时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按照三级处罚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比赛期间,领队、教练员不得旁听比赛。
(三)比赛过程中,队员(队)因非伤病原因拒绝继续比赛的,视为罢赛。凡三振的,取消其所有成绩,并按照《违反行为准则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拒绝参加颁奖典礼的运动员(队),取消该运动员(队)取得的全部成绩,并按照《违反行为准则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16. 医疗
(一)主办方必须选派1-2名经验丰富的医生,在比赛场地附近设立医疗站。比赛期间医生必须时刻在医疗站,负责处理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受伤情况并提供治疗意见。供裁判参考。
(二)赛前热身或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下次更换场地时可通过裁判员要求组委会医生进行检查。只有当出现急性健康状况,需要立即停止比赛时,参赛运动员才可以通过裁判员要求医务人员立即检查。
1. 医生检查的目的是确定参赛运动员是否患有可治疗的健康状况以及如果出现这种状况如何提供治疗。检查时间的长短要合理,要考虑到参赛运动员的安全和比赛的连续性。如有必要,这可以在场外完成。
2、如果医生确定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不需要治疗,将告知运动员不需要治疗。
3、如果医生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检查后确定需要额外的医疗时间,主裁判或裁判长可以喊“医疗暂停”。除非医生认为运动员患有隐性健康状况,需要立即就医,否则应在交换场地时进行。
4、就医时间限制为3分钟。但如有必要,裁判员可以延长处理时间。
5. 对于每一种明显可治疗的医疗状况,参赛运动员可能会获得“医疗暂停”。中暑的所有临床表现都被认为是可治疗的疾病。作为动力链一部分的所有可治疗的肌肉骨骼损伤也被视为可治疗的医疗状况。
6、特殊情况下,如果医生认为运动员患有至少两种不同的急性可治疗病症,主裁判或主裁判最多可以连续两次叫暂停。这可能包括: 一种与肌肉骨骼损伤相关的病症;两次或两次以上单独的急性肌肉骨骼损伤。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可以在一次检查中对两种或多种可治疗的医疗状况进行医学检查,然后做出需要两次医疗保留的决定。
7、运动员在更换场地时可以在现场接受医生的治疗或医疗用品。作为指导原则,每种可治疗的医疗状况的医疗治疗应限制在“医疗暂停”之前或之后的交换之间,并且不必是连续的。运动员不得因无法治愈的健康状况而接受治疗。在医疗暂停或医疗治疗后延迟恢复比赛将受到延迟比赛处罚。
8、运动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医疗规定,将按照行为准则中非运动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比赛过程中,如出现紧急医疗情况,参赛运动员无法向医生请求帮助,裁判员应立即停止比赛,并呼叫医生为运动员提供帮助。
(四)比赛前或者比赛过程中,如果运动员被认为身体不能参加比赛,医生应当通知主裁判并建议裁定该运动员不能参加即将进行的比赛或者放弃正在进行的比赛。 。
(5)主裁判在采取行动前应十分谨慎。他的决定应基于参赛运动员的最大利益,并应考虑所有医疗建议和其他信息。
(6)如果组委会指定的医生认为运动员的身体状况有所改善,能够安全地在比赛中发挥出适当的水平(无论是当天还是之后),组委会的医生将出具证明,证明该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已经改善。可以恢复比赛。此后,运动员可以参加稍后举行的赛事的其他项目。
17. 投诉和纪律
(一)比赛中申诉:比赛中如发生争议,须在比赛结束时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所有申诉或报告均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由组长签署的《申诉报告》并缴纳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上诉、举报期间,维持原判。处理结束后,应当将处理结果报告给投诉举报人。如果上诉胜诉,上诉费将退还原金额。若申诉败诉,不予退还,并将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资金。网球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二)各参赛单位必须自觉遵守竞赛组委会的竞赛规则和规定。违反竞赛规则、虚报年龄、弄虚作假、冒充、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斗殴、使用兴奋剂等行为中国网球男子双打运动员名单,以及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的,一经发现确实如此,他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受到惩罚。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追加处罚。
(三)投诉人必须提供法律证据并加盖有关机构公章,否则不予立案。
18. 对陪同人员不良行为的限制
任何时候,特别是在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的领队、教练员不得发表任何对主办方、主办方、赛事、其他参赛运动员(包括其随行人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产生不利影响的言论或行为。
参赛运动员的领队、教练员有权对其他运动员的资质、比赛风格、比赛组织管理等问题进行回应和举报中国网球男子双打运动员名单,但需要举报人通过正常渠道向赛事团队提交证据。委员会。对于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迷惑公众,甚至故意发帖、信件、网上通过文字、视频等媒体批评其他运动员、领队、教练员、裁判员等不负责任的行为、竞赛经理和活动组织者。 ,赛事主办方散布诽谤、诽谤的行为将被视为缺乏体育道德、故意扰乱比赛秩序。根据情节,运动员将受到训诫、警告或取消参加部分或全部比赛的资格,直至将运动员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在天津举行的各类赛事。如果诽谤、诽谤他人造成损害或者严重后果,举报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9. 奖励
每项比赛:第1-8名将颁发《获奖证书》; 1-4名将颁发奖牌和奖杯。
20. 资金
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的一切费用均由各队承担。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21. 交通
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的交通由各队自行负责。裁判员的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2. 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放弃索赔
(一)比赛按照本规定、运动员行为准则和网球比赛规则进行。
(二)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和参赛单位在提交报名时,自动承诺遵守并全面履行上述规则规定的义务,并接受其约束。
(三)凡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运动员及其领队、教练员,必须遵守并受竞赛规则、规章制度的约束。
(四)作为报名条件,参赛运动员在其代表单位提交报名时同意:运动员本人及其代理人、领队、领队、教练员等代表放弃向主办方及承办单位及其他竞赛授权单位提出索赔的权利无论索赔的方式、性质和类型如何,包括过去、现在或将来在比赛期间和期间发生的损失和伤害。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天津市网球协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发布和实施。
二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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